发布时间:2025-10-15 18:15:10    次浏览
10月24日下午,秀英区院召开检察委员会委员集体学习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全省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电视电话推进会精神及省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抓好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谋划部署我院人民监督员工作。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集中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规定》以及省院印发的《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规定(试行)》、《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和监督程序改革工作分工方案》、《关于进一步抓好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等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相关文件。 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傅铮在会上强调,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加强自身监督的重要举措,是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检察机关执法活动的有效途径,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保障人民有序参与检察工作的重大制度设计。要充分认识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重大意义,认真学习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文件,准确把握改革要求,确保应当接受监督的案件一律进入监督程序,确保严格按照监督工作程序开展案件监督工作,确保人民监督员知情权得到有力保障。会议提出以下四点要求:一是相关工作部门要充分认识人民监督员工作的重要性,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评议。二是要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积极组织人民监督员开展案件评议、案件监督等活动,不断创新和丰富人民监督员监督形式。三是要充分听取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完善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四是要进一步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善于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平台,不断增进检察机关与人民监督员之间的联系和沟通。END